面向宝安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 2020 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 18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42 区甲岸路 17 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以下是深圳宝安区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指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1、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2、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项目选房资格。
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必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根据指示标识排队等候(间隔不小于1米),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须登陆“深i您”微信小程序,实名登记并出示健康码,经测温合格后可进场等候签到。签到后,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等待叫号。
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申请人(家庭)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住房作为目标,密切留意现场的叫号信息和房源信息,已被选走的房号切勿作为备选房号,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1、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2、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详见范本1);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范本2),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3、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限定1人进入选房现场。
4、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当日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以上就是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指引概况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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