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宝安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 2020 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 18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42 区甲岸路 17 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以下是宝安区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1 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 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
2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 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时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本附后。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收原件(1 份) | |
4 | 申请人本人在深圳开户 的中国银行卡,须预存 足够金额支付押金(所 选房源的 3 个月租金), 不可刷信用卡。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 份) |
借记卡复印件用于办理租 金托收。 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复印 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
5 | 申请人本人中国银行对 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
原件(1 份) | 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 户时须同时提供。 |
注:申请人本人前来签约请携带 1、4、5 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
以上就是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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