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第三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现就合同续签有关事项进行通知,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
条例根据
部分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个人(家庭)和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续签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申请。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第三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现就合同续签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租赁合同续签条件
(一)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二)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坪山区。
2.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单位在承租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未受到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相关行政处罚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二、租赁合同续签申请资料
(一)承租个人(家庭)
1.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承租人为劳务外派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2.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供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后如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1.《坪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入住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点击下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等。
三、租赁合同续签时间及地点
(一)续签合格名单。本批次符合续签资格的承租个人(家庭)、承租单位具体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二)办理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以短信方式分批次通知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承租人无续签意愿或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的,请承租人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三)办理地点。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36至38号窗口。联系电话:0755-84538716、0755-8520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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