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未纳入续签合格名单且存有异议的承租人,可在2020年10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签。对不再符合续签资格的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已于2017年10月1日对区内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差异化基准租金,即按照全市无房家庭和坪山无房家庭标准执行。
(四)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承租人前往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以上是关于“2020深圳坪山区第三批公租房租赁合同续签详情”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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