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事大厅现场领取)
2.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以供核验,无需提供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不动产转让合同(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深圳不动产预告登记的申请人是谁?
预告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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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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