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申请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
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点击申报)进行入库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18666213633(肖工)。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附件4)、企业认租汇总表(附件5)、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6)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八、审核流程
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认租申请进行初审后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计算配额后将合格企业名单及配额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与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九、重要提示
(一)请认真阅读附件1关于房源配额、房屋配备、相关费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申报企业务必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该项目属于商务公寓,无政策配套学位,应根据个人、家庭需求谨慎选择。
(三)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属地派出所的意见。
(四)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同时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七)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八)其他规定详见《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附件7)。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房源配额及相关情况表
以上是关于“2020深圳宝安区前海新纪元人才住房配租指南”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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