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改革文件),两个改革文件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在两个改革文件中,许多方面都进行了相关优化。
7月25日,据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深圳90改革”要求,该中心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主动作为,通过对登记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优化,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将再次缩减,压缩至5个工作日。
这是深圳市继今年6月5日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之后,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再次提速。
近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提出确立“深圳90”的改革目标,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不超过90天。
改革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施工许可,直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间为45个工作日。
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登记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压缩83%,缩至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大幅提升办事效率。
在此之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全面压缩了5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相比不动产登记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深圳市62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全部提速50%以上。
其中,异议登记、现楼抵押注销、预售商品房抵押注销、安居房换证登记、遗失补发、房地产证破损换发、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等7项业务可“即来即办”,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未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1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内办结,各类抵押权登记(不含抵押权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1个工作日内办结,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事项全部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中心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群众和企业办事增便利,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坚持“数据网上走、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分类压缩办理时限,扩大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范围,促进不动产登记再提速增效,让群众和企业在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感受到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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