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如何进行?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同时复查各招录机关初审情况。审核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体能测评合格证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学校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必须在7月15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政策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考生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公务员招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报考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也就是要求报考者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贴有照片并加盖钢印的有效证件代替。凡持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生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所填一致。
4、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你的报名序号。
5、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可能是网络信息反馈滞后,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可致电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来源:国家公务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