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002批次)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初审及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线划分:综合管理类职位为55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为50分,专业技术类职位为55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及体能素质测评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聘名额,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
A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上午8:30前到达现场并签到。审查开始后到达现场候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B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以外、5倍范围内的考生。B类考生具有递补资格至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上午8:30前到达现场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审查开始后到达现场候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C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以外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初审资格。建议在报考职位资格初审当天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迅速赶到资格初审现场。无法通知或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D类:笔试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准时到指定候审区域就座,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报考森林公安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002E001-E008)的,经资格初审及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发放《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回执》;报考森林公安警察以外的其他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报考有身高要求的职位,资格初审前需初核身高,符合职位身高要求的方可参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或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及候审区域安排
(一)报考森林公安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002E001-1002E008)的资格初审、体能素质测评:
1、时间:2010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A类和B类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指定场地并签到,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2、地点: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深圳技师学院)校本部(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
(二)报考其他职位(指除1002E001-E008职位以外的职位)的资格初审:
1、时间: 2010年12月6、7日8:30-18:00。A类和B类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指定场地并签到。
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5号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2、考生范围及候审区域安排:
12月6日审查职位范围:1002A001-A324,1002C001-C002。
12月7日审查职位范围:1002B001-B171,1002D001-D049。
考生进场后在划定的候审区域按报考单位和职位号寻找座位。各职位候审区域座位分布图及分布表见附件3。
为方便现场查找座位,请各位考生牢记本人候审座位区域、职位编码及报考单位(如G1,1002A001,市府办),并从会展中心5号馆东门进入馆内。
四、资格初审材料
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在资格初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一)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市考试院网站下载);(收原件)
2.笔试准考证;(验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2011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5.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函)(落款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之后,如落款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之前的则需同时提供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公章亦可);(验原件,收复印件)
6.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8.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009年和2010年毕业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但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本(户口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市考试院网站下载);(收原件)
2.笔试准考证;(验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2011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及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其他情形还须提供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职位户籍要求为“市内”的,除前述规定材料外,须提供深圳市户籍本或户口卡;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按深圳户籍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本(户口卡);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除前述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五、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男子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项目为8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3〕103号)实施,体能素质测评评分表见附件2。体能素质测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①单项成绩0分的;②两项成绩不合格的(各项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③测评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初审是对考生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须以聘任审批为准。
(二)资格初审及体能素质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及测评区域。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至下午,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候审前自行准备。因擅自离开候审区域失去资格初审资格的,后果自负。
(三)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考生需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能否参加体能素质测评,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初审及体能素质测评过程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五)面试将分批安排在12月14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请于12月10日16: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询。考生须凭本人有效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附件:1.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笔试成绩
2.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评分表
3.12月6-7日资格初审候审座位区域分布图及分布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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