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是由哪颁发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凭身份证件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程序是怎样的?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都是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经人事部考试中心直接发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批准的副省级市人事(职改)部门,然后再由各地的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具体的发放程序。执业资格证书颁发是一种政府行为,地方人事部门会严格按照人事部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发放。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一旦发生遗失,应及时向当地的人事部门申请补办。补办证书时,人事部门会告知当事人具体的补办手续。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部门通常就是证书补办申请受理的部门。
经纪人执业如何办理异地注册?
经房地产估价师或者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这两个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
如果需要到外省市进行注册执业,则可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所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估价或者经纪)向目的省市(要执业的省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职业资格注册,无须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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