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的“深圳市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圆满结束。2月7日,深圳市城管局(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域内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种。
深圳拥有一批植物“宝贝”
据统计,本次调查共记录了深圳市维管植物近2100种,其中重点调查了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4种。在深圳市域内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即仙湖苏铁;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种,分别为桫椤、黑桫椤、大叶黑桫椤、小黑桫椤、粗齿桫椤、苏铁蕨、水蕨、金毛狗、珊瑚菜、土沉香、樟。
调查中一共发现广东省新记录种2种,分别为灰岩粗毛藤、黄唇线柱兰;深圳新记录属3属(每属各发现1种),分别为南山藤属(南山藤)、地宝兰属(地宝兰)和叉柱兰属(德基叉柱兰);深圳新记录种7种,分别为紫丹、隔山香、异色线柱苣苔、崖柿、宽叶十万错、南方碱蓬和小草海桐。
水蕨
东部地区珍稀植物较多
调查显示,深圳市东部地区保存着较丰富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西部则较少。在具体分布点上,东部的梧桐山、大鹏半岛、三洲田等拥有较丰富珍稀濒危物种;其次为马峦山、羊台山、内伶仃岛、塘朗山等。本次野生植物调查摸清了深圳市植物资源特别是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家底,为深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了重要依据。
樟
本次调查完成了田头山黑桫椤、塘朗山仙湖苏铁等12个重点群落的分析,完成了深圳市重要野生植物DNA条形码的研制,建立了深圳市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信息管理系统。
隔山香
如果发现野生保护植物
野生植物的出售、收购管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违反《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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