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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拎10公斤穿山甲鳞片过关被查

[作者:qingrui]
2017-02-08 14:55

   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渠道查获了农历新年以来首宗携带濒危动物入境案件,查获的穿山甲鳞片重达10千克。

  为350元带工费铤而走险

  2月6日晚18时左右,一名香港中年妇女从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入境。该旅客并无携带大件行李,只是双手各拎一个黑色塑胶袋,但是行动却显得吃力,步子也走得缓慢。于是关员将其拦下检查。

  原来,塑胶袋中装着两个背包大小的包裹,内部用不透明的黑色塑胶袋层层包装,外面又用棕黄色的胶带“全方位”缠绕。从外部触摸,根本不知道里面是物件的大小和数量。虽然该旅客称买这些是一些装修料件,但当关员用刀片小心划开包裹时,里面竟然装满了穿山甲的鳞片,共计10千克。

女子拎10公斤穿山甲鳞片过关被查

  面对事实,该旅客只好承认是为了收取“350元带工费”而帮人带货的,自己不知道里面竟然是穿山甲鳞片。

  这意味着25只穿山甲被害

  据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一些人迷信穿山甲鳞片有某些滋补效用,非法消费屡禁不止,穿山甲便不幸屡屡成为被捕杀的对象。

女子拎10公斤穿山甲鳞片过关被查

  事实上,自1994年起,穿山甲就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由于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穿山甲数量急剧减少,2016年底,穿山甲被提升至《公约》附录1,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

  皇岗海关负责人表示,一般一只穿山甲身上约有0.4千克鳞片。这名旅客提着的这10千克穿山甲鳞片,意味着已有25只穿山甲被杀害。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CITES),华盛顿公约(CITES)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附录Ⅰ

  极危动物:爪哇犀、苏门犀、黑犀等。濒危动物:藏羚羊、老虎、雪豹、海獭、大熊猫、中美貘、山貘、马来貘、大猩猩、黑猩猩、倭黑猩猩、红毛猩猩、长臂猿、亚洲象、坡鹿、扬子鳄等。易危动物:印度野牛、泽鹿、野牦牛、小熊猫、猎豹、金猫、云豹、马来熊、眼镜熊、印度犀、山魈、懒猴、非洲象、懒熊、云猫等。非受危物种:小羊驼、斑羚、驼鹿、美洲豹、豹、白犀、黑熊、指猴、鼠狐猴、马鹿等。

  附录Ⅱ

  濒危动物:倭河马、豺、象龟等。易危动物:羚牛、河马、狮子、北极熊、南美貘、穿山甲等。非受危物种:羊驼、麝类、鬃狼、狼、美洲狮、狞猫、兔狲、猞猁、水獭、棕熊、小食蚁兽、松鼠猴、眼镜猴、拇指猴、石猴、巨松鼠等。

  附录Ⅲ

  全部为非受危物种:蜜獾、果子狸、土狼、凯门鳄、泰鳄、尼罗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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