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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规划方案 取消以药补医

[作者:xiaohu]
2012-03-24 09:02

  国务院印发医改规划方案,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

  “十二五”期间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新快报讯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主要目标: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跨省医疗费异地即时结算

  《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

  百姓最怕生大病,《规划》指出,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无负担能力的病人发生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

  基本药物增加慢性病用药

  《规划》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村卫生室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地政府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20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规划》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十二五”时期,医疗费用的增加将得到控制。《规划》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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