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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生育能报销医疗费用(2)

[作者:zengjing]
2011-12-27 14:35

 

  医保转移

  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条文:《社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解读:浩雪介绍,目前医保政策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享受医保待遇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为扫除享受待遇的障碍,《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此,浩雪认为,对于参保人来说,参保了就最好能随时随地享受待遇,而建立异地结算后,对于在异地突然生病、或是跟随子女去到其他城市的退休人员将大为方便,届时,他们将可就近就医享受报销。

  同时,现在流动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社保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信息时报曾专门针对现行政策中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转移接续不能累计年限而呼吁解决该问题。“《社保法》就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保障了参保人的利益。至于该如何累计,还尚待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浩雪说。

  过失犯罪

  造成伤害也可能认定工伤

  条文:《社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浩雪说,“在工伤鉴定上,以前属于过失犯罪造成死亡或伤害的都不算工伤,而这次仅提出故意犯罪的不认定,过失犯罪的仍然属于工伤范畴”。那么,职工违反单位内部规定的制度,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算不算工伤呢?从单位回父母家的途中受到伤害算不算工伤呢?对此,浩雪表示,这些都算工伤。此外,他还提醒,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也同样算工伤。

  在单位实习或是聘用退休人员就业的,其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呢?对此,浩雪则表示,这两种情况依据相关的法规将按照民事诉讼进行处理。他提醒,用人单位应当给这两类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减轻用人单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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