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小伙伴们,在深圳参加医保的,在异地就医未刷卡结算而先垫付现金的医疗费用,在这十个城市都可以办理报销业务啦,不用再两地来回跑,非要赶回深圳报销了。
截至2018年3月20日,省外十城一共受理了584单现金报销业务,其中328单门诊,256单住院。这等于说,有584人不用跑到深圳来,直接在当地交资料就可以申请报销。
此外,为更方便我市参保人咨询和办理业务,深圳市社保局对省外受理网点的信息再次进行更新(详见文末长图) 。
牵头受理的四家中标商业保险公司
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个试点城市
北京市、上海市、武汉市、重庆市、长沙市、成都市、西安市、天津市、郑州市、南京市。
四家商业保险公司在这10个城市分别设立1个受理网点,共39个受理网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没有受理网点)。
10个试点城市的39个商业保险受理网点,主要是为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
医保现金报销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必备材料】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财政部门印制或税务部门印制)(收原件)。
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及招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补充材料】
申请门诊大病费用报销的需提供: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需加盖医院公章(收原件)。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完成审核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如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需提供相应的临床诊断证明、检查和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可由参保人首次提供或者经经办部门发出补正通知书后再次提供)(收原件)。
提醒:二档、三档参保人仅适用于门诊大病报销,一档参保人适用于门诊普通、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门诊大病报销。不过, 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门诊大病都需要备案或转诊哦。
普通医疗住院费用报销
【必备材料】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财政部门印制或税务部门印制)(收原件)。
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或者出院小结(收原件)。
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及招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补充材料】
使用单价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者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供材料条形码复印件或者医院出具的确认为国产或者进口材料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收原件)。
申请意外伤害情形报销的,需同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意外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同时需要提供入院记录(收原件)。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完成审核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如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需提供相应的临床诊断证明、检查和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可由参保人首次提供或者经经办部门发出补正通知书后再次提供)(收原件)。备注: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均适用于住院报销。
特别提醒:参保人应该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领取报销结果方式
在省外受理网点办理业务时,参保人需注意的是,要将联系方式告知工作人员,如不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我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销结果;
如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请留下邮寄地址,我们会选择邮政方式送达(邮费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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