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深圳有13家医院可以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那这13家医院到底是哪13家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现阶段我市有13家医院可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参保人未办转诊,自行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未办转诊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30%。
据介绍,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一、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二、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三、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目前,我市13家医院可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
1)深圳市人民医院
2)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4)深圳市中医院
5)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6)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7)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8)深圳市眼科医院
9)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10)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11)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12)深圳市康宁医院
13)深圳市儿童医院。
温馨提示:患肿瘤疾病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的,除上述医院外,福田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以及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也可以办理转诊手续。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未办转诊手续,自行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降低10%;未办转诊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降低30%。参保人应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资料向所属社保局医保审核报销窗口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报销。
如何办理转诊?转诊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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