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马上来了,天气逐渐变热,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领取一笔高温补贴了,具体一起看看2022年深圳高温津贴发放条件、金额及时间吧!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暑降温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这些情况应发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从2021年6月1日起,调整提高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发放时间为6-10月。
这些情况,都应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1、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
注意: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以上就是“2022年深圳高温津贴发放条件、金额及时间”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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