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岗区企业公租房开始配租了,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还能省下一大把租房钱喔,具体一起看看配租条件和流程吧!
本次配租对象为注册地登记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宝龙街道和坪地街道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各企业所承租的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企业在职员工居住:
(一)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承租任何形式公共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二)职工已与申请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且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
(三)职工(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入住时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四)无其他违反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1.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申请企业仅可申请其注册地所在街道的公共住房项目,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住房项目面向该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限额配租。
2.宝龙街道申请企业最多可选择两个拟配租项目,坂田、坪地街道申请企业仅可申请一个拟配租项目。我局将根据各企业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结合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最终确定各单位可配租套数。
1.一房(含单身公寓)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才)配租;已婚家庭(含单亲家庭)家庭人口数为2人及以上的可配租二房,家庭人口数为4人及以上的可配租三房,家庭人口数为5人及以上可配租所有户型。
2.符合上述配租标准的单身员工或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本次配租由申请企业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指定住房专员负责具体事项。
(一)申请材料受理事项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申请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附件2),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89986951。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避免人群集中,提交材料需提前电话预约。
所有进入大厅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实时调整。
2、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6月10日18:00
已提交书面材料且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区住房建设局将为其在申报系统(网址:https://zhzj.lg.gov.cn)开通账号。申请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589938、0755-2858993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资格核查
区住房建设局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企业名单、选房顺序及拟配租数量。
(三)信息公示
审核结果及配租相关信息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房方式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申请企业集中选房,具体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合同签订
申请企业选定房源后,现场确定合同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公共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需求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配租结果公示
承租企业应将本单位配租公共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以上就是“2022年龙岗区企业公租房配租条件及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06-07 14:18
2022-06-07 14:07
2022-06-07 09:29
2022-06-07 09:22
2022-06-07 09:00
2022-06-06 16:45
2022-06-06 16:30
2022-06-06 16:16
2022-06-06 14:23
2022-06-06 14:12
2022-06-06 13:54
2022-06-06 11:00
2022-06-06 10:52
2022-06-06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