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踏入9月,届时我们将迎来一大波新规,包括深圳市新规和全国性新规,这些新将影响我们的住房、教育、出行...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起8月1日实施。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实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履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同时登记系统、登记点、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设施正在紧锣密鼓地结合《管理规定》和《登记办法》进行完善。预计将在9月中上旬正式开展登记上牌工作,具体时间以市交警局另行公告时间为准。
深圳于去年6月实施的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再次延长,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补贴标准:
①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
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②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
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9月1日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北京、长春、南宁、深圳等28个城市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此后,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
1.申领方式:届时,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证件效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3.好处:可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大家办事出行。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条例》明确建立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设定固定总量的排放额度,约束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单位的年度碳排放;明确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此外,规定要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9月1日起,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含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将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执法范围发生了变化,增加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共有18项行政执法权、475项执法事项,纳入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立法适用范围扩大为残疾人和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及其他有需要者。
并且,在出行无障碍方面,《条例》明确了无障碍住房、无障碍电梯、母婴室及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的建设要求;规定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明确要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应当为有需要者无障碍出行提供预约服务。
该条例中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都进行了规范,其中包括:在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外放音量,避免干扰他人;开展歌舞、健身等活动时,遵守环境噪音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确保充电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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