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21年1月1日-3月30日,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开始领取了!未及时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1.登录扣缴端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申报密码登录或实名登录。
2.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界面显示左侧“扣缴申报”,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3.点击【获取结报单】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缴税数据是否准确。
4.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勾选对应电子税票前的小方框。
注意: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即负有个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可按2020年度代扣代缴实际入库税额的2%办理退库,其中实际入库税额需扣减代扣代缴更正申报退库数据。
(2)针对“限售股转让所得”,证券机构可以勾选2020年9月-2020年12月入库的“限售股转让所得”代扣代缴税款数据,2020年1月-2020年8月入库税款数据不能勾选。
5.确认结报单
注意:【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申请年度为2020年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6.核对无误后,申请退库
【结报单】确认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并要求确认,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提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领取
1.登录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门户网站,界面右侧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仅限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
2.具体操作步骤同扣缴端。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个税】,即可【获得个税业务办理指南】哦!
以上就是关于2021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开始领取了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1-07-2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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