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2月,深圳市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含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减免延缓政策即将到期啦!
根据现有文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以及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将于2020年12月底终止。明年1月份开始将逐步恢复原来的社保价格,各企业需要及时做好全额社会保险费扣费准备。
优惠政策即将到期,记得本月足额存好钱,以备划扣哦~
至于每个月工资里都扣了社保为什么打清单时就是不见社保到账的打工人们不要担心,等到本月底,单位足额缴清后,你们的社保记录就将正常显示到账大家可以安心啦!
关于缓缴,缓缴执行期限为2020年内,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减免政策执行期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2020年12月21日以后进行补缴的,不再享受减免政策。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要特别注意,在12月20日之前必须要缴齐当年度缓缴的社保费用,逾期未缴纳不仅会影响员工待遇,公司还需承担相应损失。
企业应该按月申报当月的社保费,如果没有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提醒:如果2020年有未及时缴纳的社保,一定要在12月底前进行补申报,逾期未操作的,延迟至跨年度补缴的,还有可能交不上噢,需要特别注意这个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工作计划。
2021年起,社保减、免、缓政策不再延续,企业需要提前规划,做好预算,缓冲成本刚需回调带来的压力。
为确保职工正常享受社保待遇,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请确保单位社保账户足额存入,按时申请扣费,以便托收划扣。
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提醒企业一定要存好足够的钱,未能按时缴清社保的企业要加收滞纳金 ,还会影响我们的社保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这项社保减免延缓政策将到期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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