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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位建设大提速 到2025年新建百万学位

[作者:sulong]
2020-12-04 09:26
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圳共将新建基础教育学位近百万。

12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深圳发布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聂新平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深圳市教育局局长陈秋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丁强、宝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蔡英权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楚宏主持发布会。

新建学位近百万 深圳公办义务教育总规模将翻番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聂新平在会上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努力推动基础教育与城市共同发展。十八大以来,深圳全市基础教育累计新增公办学位64.1万,新增学位数居全国首位。

为切实保障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强力推进学位建设,深圳市委市政府于近日出台《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综合未来人口增速、班额标准、教育先行示范等方面因素,经深入调研和测算,《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圳全市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74万,新增幼儿园学位14.5万,加上此前规划新建公办高中阶段学位9.7万,到2025年,深圳共将新建基础教育学位近百万。

深圳学位建设大提速 到2025年新建百万学位

据悉,该目标将分为2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0至2022年)全市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29万、幼儿园学位6万;第二阶段(2023至2025年)全市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45万、幼儿园学位8.5万。建成后,全市公办义务教育总规模将接近翻一番,公办普高学位实现翻番,预期能显著缓解学位供需矛盾。

作为深圳人口大区、教育大区,宝安区拥有在校学生50.6万,约占全市总量近四分之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西协战略”的深入推进,宝安区面临着承载流入人口和职居分离人口的双重压力,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持续增加。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20至2025年,宝安区要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20.75万。对此,宝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蔡英权表示,宝安区将把任务分解到2020至2022年、2023至2025年两个阶段分步实施。同时,相关部门将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压细学位建设责任。

蔡英权表示,宝安是高度建成区,可利用地多数位于工业区块线内。对于学位建设用地,宝安区将优先把国有储备用地、新增用地、盘活存量土地、闲置用地及现状为空地的地块等用于学校规划建设。同时,通过法定图则修编或局部调整、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和土地整备等方式增加基础教育设施用地。对于条件成熟的用地,可优先启动新校建设工程。

此外,宝安区还将优化学校建设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速度,将学校建设作为优先项目,积极探索EPC、代建制等建设方式,加快学校建设进度。同时,宝安区还将参考兄弟区做法,大胆使用装配式建筑,并出台《宝安区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引》,优化学校建设“宝安标准”,提升学校建设品质。

多部门协同 用机制为学位建设上史上最强“保险”

聂新平在会上强调,学位建设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职责,须举全市之力协同推进。

为保障学位建设顺利推进,《实施意见》强调,要优化教育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研究提升学位配置标准。在健全居住区配套学位建设保障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并配套教育设施需与居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独立竣工验收、无偿移交政府。对于不能单独配套教育设施的居住项目,项目所在区应明确片区学位统筹配建措施。片区原配套学校学位不足的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片区,所在区政府应通过统筹新改扩建学校,满足就近入学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对不能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教育设施布局要求的居住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规划教育设施用地没有达到建设条件的居住区,不予供给居住项目建设用地;对片区内规划教育设施未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居住区,片区内居住项目不予通过联合验收。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各区需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制定本区学位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按期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市级和跨区公共住房学位建设职责,市级公共住房涉及的学位需求优先在项目用地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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