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办原副主任李龙文涉嫌受贿一案,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开其判决书。一审佛山中院判决李龙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深圳市口岸办原副主任李龙文涉嫌受贿一案,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开其判决书。佛山中院审理查明,李龙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包括创业印章在内的多家公司,在印章业务推广、物业服务、治安管理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43.3522万元、港元575万元、欧元6000元。一审佛山中院判决李龙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李龙文曾任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局长,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职务。2019年5月,深圳市纪委监委官网通报,李龙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1月,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对李龙文开除党籍和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判决书显示,李龙文受贿涉及众多事项。在涉创业印章事项方面,1997年至2015年,李龙文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深圳市创业印章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昌的请托,为其在印章业务审批、印章治安管理系统的推广等事宜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陈锦昌给予的财物共计港元160万元。
在物业服务和治安管理方面,李龙文利用职务便利曾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其中单笔受贿数额较大的,系2011年至2018年间为接受深圳市怡人制服设计有限公司实控人轻托,为该公司申请保安服装生产销售资质、承接龙华分局及下辖派出所工作制服供应业务等事宜提供帮助,并收受贿款14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7年,李龙文还接受深圳市标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请托,为该公司与龙华分局续签汽车租赁合同等事宜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11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5万元多的黄金制品。
此外,佛山中院审理查明,李龙文也曾为深圳市东门大富豪娱乐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门娱乐餐饮有限公司等多家娱乐公司,以及深圳市米其网漫有限公司等游戏厅场所在经营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贿款。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李龙文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综合判决被告人李龙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同时判决被告人李龙文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均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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