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的,在材料正式受理前,可撤回修改后重新申报;已受理或已审批的业务无法撤回修改,可在当前业务办结后重新申报。
2、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3、如“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系统选择“其它”后,自行编辑录入。
4、“调出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5、申报信息须由呈报单位成功测评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如有提交后又撤回修改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成功测评提交信息为有效信息。
6、呈报单位及申请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呈报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
(2)违反相关规定代办在职人才引进的;
(3)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6)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个人申办)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