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除了市级的补贴,有些区还有追加补贴!现在光明区也有租房补贴啦!下面是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对新引进入户且在光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在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按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贴。
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
(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1)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首份引进审核文件,即介绍信、招调通知等。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租房补贴】,点击【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可下载)
(6)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
(7)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8)劳动(聘用)合同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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