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全市幼儿园在园儿童返园的通知
一、开园时间安排
2020年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具体返园时间由各区及幼儿园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原则上,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开园。
二、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严格审核开园条件
幼儿园应在儿童返园前2周内,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园开园条件进行自查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简称省返校57号文)要求,向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提出开园申请,并签订《深圳市幼儿园开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提交《深圳市幼儿园开园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组织督查验收组,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在此基础上,形成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在园儿童返园具体时间、批次安排等返园总体方案,在儿童返园前1周,按照省返校57号文的材料要求,向市新冠肺炎防控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对各区幼儿园开园复学方案审核同意后,统一审批、公布儿童返园具体时间安排,至少在儿童返园前3天向社会发布。
(二)加强防疫指导培训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要确保辖区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卫生健康副园长和卫生健康联络员。在返园前一周组织幼儿园保健人员专项培训,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幼儿园防控工作监管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科学开展发热症状应急处置。
(三)加强健康检测管理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区为单位对全市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在园儿童进行开园前健康排查。区卫生健康部门分批组织幼儿园教职工返岗前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教职工和在园儿童在返园前2天,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在园儿童进行“深i您”健康码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方能返园。幼儿园不得接受未取得健康绿码、未申报健康信息的教职工或儿童入园,擅自接受其入园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问责追责。
三、规范自愿弹性入园管理
(四)实行弹性入园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幼儿园应采取分批次、分时段、错峰错时等方式,有序组织儿童返园复学。幼儿园应尊重在园儿童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儿童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儿童,幼儿园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全市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我市中小学相关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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