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深圳宝安区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下面是2020深圳宝安区瞪羚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深圳宝安区瞪羚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第七条:“引进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瞪羚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瞪羚企业。
(三)奖励标准
(1)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瞪羚企业,落户宝安后,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本奖励措施不受申报主体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1.申报基本材料;
2.企业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年度上报统计局的产值报表;
(五)受理申报部门
区投资推广署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在一般性流程“征求意见”后,增加以下补充流程:
1、专家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署会议审议:经署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署长办公会议审议。
以上就是关于2020深圳宝安区瞪羚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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