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和征求意见稿
【福田】独生子女加分 拟从6分调至1分
3月27日,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公告显示,从2020年开始,福田区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南山】计生项满分1分 拟增加户籍、社保时长加分项
记者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了解到,2020年南山区积分入学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基础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顺应二胎时代的现实,南山最新的《积分入学分值标准(征求意见)》弱化了计生项加分,2020年南山区计生加分满分由去年的20分拟减至1分。增加户籍时长、社保时长2个加分项目,积分入学分值标准较以往更细化。据悉,户籍时长作为加分项,根据学位申请人在基础分项中所选择的户籍类别以及最近一次转入该户籍类别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学位申请人为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以及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两类,户籍时长加分最高加分为7.5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罗湖】增加小升初加分项目
经过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罗湖区实际情况,4月9日,罗湖区教育局对《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依法作出修订。
与往年相比,今秋新学年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积分政策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如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调整了计生积分。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了个别加分项目:如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5年及以上的加1分。
增加了小学升初一加分项目。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龙华】有五大变化,拟新增深户或非深户居住证积分
根据日前公布的《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该区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原则仍是先类别后积分,但今年主要有五大变化: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大学区与非大学区的计生积分同时修订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深圳户籍自购商品房产拟改为以房产购买日期计算积分;非深户籍拟按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同时缴纳的时间计算积分;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今年,该区的深圳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户籍积分+住房积分+计生积分;非深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居住证积分+社保积分+计生积分;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积分不封顶。其中,深圳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非深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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