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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和征求意见稿(3)

[作者:sulong2]
2020-04-26 10:33

  【光明】拟新增3类学位,独生子女加分调至1分

  根据3月18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显示,光明拟将往年的5类学位类型调整至8类,往年的第一类 “光明区户籍”被细分成4种类型,基础积分为60-90分不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分项目方面:独生子女加分拟由30分调至1分,并同时取消“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家庭”和“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家庭”两项加分政策;深圳户籍的入户时长加分和住房加分、非深户籍的住房加分和社保加分均拟由1分/月调至0.1分/月;新购商品房(住宅),有购房合同,还但未取得《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加分。

  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录取原则按学位类型从第一类到第八类依次录取,相同学位类型的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此外,中山大学附属学校优先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招生,剩余学位供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

  【大鹏】拟新增“户证情况”等加分项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根据日前发布的《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积分进行微调:基础分积分类型由6类调整为7类;加分部分,主要是将计生情况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增设了户证情况、社保年限较长、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等情况的加分项。

  其中,加分类别将由3类调整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两大类。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调整为在已缴纳2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加0.1分,设置加分上限为6分。在深户学生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中均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0.5分。对于申请初一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增设“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1分。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十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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