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入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人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尤其是在外打拼的租客们,如果这时候能减免些房租,能极大缓解我们生存的压力!3 月 9 日,龙岗区住建局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及名单公示的通告》,免收2020年2月和3月份应缴租金!!!预计将为龙岗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单位承租户 438 家、个人承租户 5393 户减免租金共计约 2300 万元!
一、租金减免对象
(一)单位承租户
承租我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龙岗区属国有企业以区国资局认定为准)、民办学校和社工组织;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均以其单位证照登记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外的所有个人承租户。
上述两类减免对象如有恶意欠租行为的,不予减免租金。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租金减免标准
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减免租金标准均为2020年2月和3月应缴(或已缴)租金数额。
四、租金减免方式
(一)按月扣缴租金的承租户。
直接免收2020年2月和3月份应缴租金。
(二)按年缴纳租金的承租户
1、已缴纳免租期间租金,租赁合同期限暂未到期或后续到期拟续租的承租户,在缴交下一年度租金时直接扣减2020年2月和3月已缴租金(免息)。
2、已缴清全部租金,且合同到期后不再承租(含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户,可视届时情况在合同到期后免租延期2个月或退还2020年2月和3月已缴租金(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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