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为吸粉制造恐慌 公共安全伦理引关注
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供称,他们拍视频是为了好玩,也是为了吸粉,想以此拍摄小视频上网发布赚取人气和点击率,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
为拍小视频在厢式电梯里蹦跳,干扰电梯闭合、主播为博眼球踩踏警车、为博眼球,直播电话骚扰110为博眼球……在身处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头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作为拍摄者和发布者,该如何遵守公共空间的安全伦理和法律底线呢?
有法律专家认为,视频、直播拍摄者在公共空间进行拍摄,首先需要考虑拍摄行为会不会给公共空间的公共秩序带来危险,会不会冲击既有的、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共秩序,会不会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害,会不会引发不必要的公共安全恐慌。其次,在公共场所拍摄,没有经过周边人的集体同意,也不能随便拍,因为这会引起其他人的不适。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要求,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拍摄者一旦违反法律法规,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类似案例
为拍小视频在电梯里热舞
2018年,“电梯舞”视频在网上热播,发起者在电梯内跳舞、在扶梯上逆行和劈叉等恶搞行为,引发社会担忧。视频中,有人在直梯门开着的情况下,先后伸出两只脚试探,进入直梯后,又有多人在电梯内跟着音乐的节奏跳动。在其他视频中,还有人用脚干扰电梯门的正常关闭。有专家对此指出,在电梯内跳动,会造成电梯超载装置的误动作,也有可能造成门锁与门道之间的碰擦并造成故障,以及其他的误动作,甚至可能造成电梯困人。
网红主播为博眼球踩踏警车
2018年3月23日凌晨,在湖南益阳赫山区万达广场附近发生一起踩踏警车寻衅滋事案件,相关视频在微信、微博等网上平台广泛传播。经查,违法嫌疑人吴某、夏某系某网络直播平台网红主播,当日凌晨两人酒后和朋友途经万达广场,为寻求刺激,博取眼球,两人爬上巡逻执勤的警车引擎盖和车顶,踩踏警车,“耍酷”炫耀。后警方查处了该踩踏警车寻衅滋事案件,两名违法嫌疑人分别被行政拘留12天和15天。
为博眼球,他们直播电话骚扰110
2017年,90后某平台主播申某,为了博取关注,他竟恶意电话骚扰温州110热线,还把长达5分钟的通话全程放到网上直播。
因涉嫌寻衅滋事,申某被温州警方跨省从黑龙江押回并刑拘。申某说:“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会造成不良影响。但没想到,后果是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2017年,一名网红主播竟因自己不堪忍受电话骚扰,将号码设置成呼叫转移,转移对象竟是110接警平台。半小时内,金华市公安局110就接到1000多个电话。
恶意拨打、骚扰110报警电话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网红主播已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那些试图博眼球,在违法边缘试探的网红们都将会为自己的任性付出相应的代价。“网红”不可怕,怕的是缺失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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