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鸿鹄人才”认定评估工作即将开始,满足条件的市民朋友可以领取一笔人才奖励资金。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认定评估对象为:
(一)区属企事业单位符合《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第五条,首次申报“鸿鹄人才”者,可申请认定;
(二)往年认定的“鸿鹄人才”尚在有效期内者,需申请中期评估;任期内有新的业绩成果,符合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认定为更高层次人才,但有效期仍执行原期限,不另外延长。
本次认定评估程序和条件严格按《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光明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8)》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一)申请认定或评估的人才,先进入“光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填写个人认定或评估申报资料,校核无误后提交。(网址:http://120.76.200.19:8000/)
(二)对资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申请单位人事经办人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纸质《申请表》,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于10月31日前(工作日的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随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光明区“人才之家”(地址: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座留学人员创业园5楼504室)。
(三)具体申报程序、需提供的材料请对照《光明区“鸿鹄人才”申报指引》。未参加中期评估的往届高层次人才,不续发人才奖励金。
(四)相关资格、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0月31日。申请人必须诚信申报,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金的,将取消认定或评估资格,追回发放的资金,并将有关情况录入征信系统,且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申请我区相关财政补贴和资助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申请人所在单位有义务要求和监督申请人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出具的意见负责。
以上就是10月31日截止,光明区市民可领一笔奖励资金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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