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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联手整治僵尸车 月底前全部清理

[作者:tangzhenwen2]
2018-09-17 09:51

  僵尸车是指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不仅外观不好看,他还会占用共用空间,有损城市形象。同时,共享单车肆意停放,也会给路人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13日起,深圳三部门联手整治僵尸车,将在本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一起来看看。

  13日起,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机动车”和有碍市容互联网自行车清理整治行动。深圳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三部门提醒,相关车主、共享单车企业应在9月18日前将占用公共空间车辆移走,否则执法部门将采取强制行动进行清理、处罚。

  同时,相关部门鼓励市民对“僵尸机动车”和有碍市容互联网自行车乱象进行举报,城管部门举报方式:12319服务热线,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交警部门举报方式:0755-83333333。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有执法依据的,各部门依规定进行奖励。

  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军介绍,市城管局发动各区城管局、各街道执法队组织市容巡查员、绿化管养人员、公园管理人员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僵尸机动车”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道路、逐片区域搜索。经排查统计,全市共发现疑似“僵尸机动车”3371辆,其中福田区206辆、罗湖区143辆、南山区219辆、盐田区53辆、宝安区760辆、龙岗区615辆、坪山区228辆、龙华区408辆、光明区705辆、大鹏新区34辆。

深圳三部门联手整治僵尸车 月底前全部清理

  此次行动中,“僵尸机动车”清理行动的整治范围是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绿地和绿道,城中村等公共空间。整治内容一是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城中村等公共空间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维护的机动车辆;二是车身残旧、落满灰尘长期停放的车辆;三是报废的、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辆。

  对于“僵尸机动车”,城管部门在先行统计信息的基础上,移交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运用情报分析技术进行甄别,之后由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进行处理,对于僵尸机动车,要求车主于9月18日之前自清,对于没有自行清理的由政府部门依据职责进行处理,9月30日之前全部清理完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拼装、报废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对于盗抢涉案车辆,依法移交办案部门处理;对于无主车辆,发布招领公告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对于涉嫌违章的车辆,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接受处理,3个月当事人还不来,对车辆扣留依法处理。

  根据国家和深圳的法律法规,占用城市绿地违法停放的车辆,当事人60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将被查封、扣押车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的,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以上就是深圳三部门联手整治僵尸车,月底前全部清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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