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至2018年7月23日。下面是具体内容:
根据目前起草文件,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以下变化
一、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即从2018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所需费用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二、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范围。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全额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0元,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的补贴,先由市财政统一补贴,再由市、区财政结算。
深圳拟提高基础养老金至280元 向公众征求意见
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设置10个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参保人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终身支付。截至今年5月,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7810人,其中,已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人员6610人,缴费人员1200人,每年新增待遇领取人约为300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圳人才园养老保险处收,联系电话:0755-88123035 、0755-88123058(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政民互动”栏目,点击后拉至网页下方“民意征集”第一条便是,在线提交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拟提高基础养老金至280元 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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