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大家常用的交通工具,而上下班高峰时段中,总会有一些企图跳票的行为出现,逃票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深圳地铁2018年票务稽查联合整治行动已经启动啦,倘若乘客,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有3次逃票行为,还会给个人征信留下不可磨灭的黑点,最终给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为有效遏制逃票不文明行为,维护地铁正常运营秩序,推进城市征信体系的完善,3月6日至9日,深圳地铁联合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地铁公安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的票务稽查三方联合整治行动,连续4天在线网内百余个车站展开票务稽查。
36个站点连续4天稽查逃票
由稽查员、站务人员、运管办队员、民警、义工组成的36个联合稽查组将连续4天(3月6日至9日)于客流高峰时段,在1、2、3、5、7、9、11号线的36个车站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尾随他人进站的人群或用优惠卡刷专用闸机出站人群进行稽查。
提醒各位乘客,若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深圳地铁会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录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最终给该乘客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尾随、冒用学生卡逃票较突出
地铁逃票一般有:尾随他人进站、冒用他人优惠卡、跳闸机、伪造证件走边门等几种行为。而随着11号线商务车厢的开通,也有部分乘客逃票乘坐地铁商务车厢。在2017年深圳地铁查处的乘客逃票案例中,尾随他人进出站逃票最为突出,其次则是冒用他人学生卡。
被稽查的逃票人员需填记《违规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第28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处理。
此外,伪造、变造优惠乘车证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配合补款且态度蛮横的乘客,也将被移交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或地铁公安配合进行教育执法补款。
超时超程乘坐地铁主动补足票款
乘坐地铁时自入闸起停留时间超出210分钟时,属于超过乘车时限,即为超时乘坐地铁。若乘客购买的车票票款不足以支付实际到达的车站,这种情况下出闸则属于超程乘坐地铁。
深圳地铁提醒市民乘客,超时的乘客应当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14元),但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超时乘车的除外。超程的乘客应当在出站前主动补足票款。
切勿存侥幸心理,未主动补足票款便尾随他人出闸。否则,超时的乘客将按照本站普通车厢最高单程票价11倍补收票款,超程的乘客则需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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