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请收好下面这份攻略!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请”,凭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请务必于2018年2月9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8年2月2日9:00-2018年2月9日18:00。2018年2月9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
政策咨询地址: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业务大厅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85901811
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1.baoan.gov.cn/jshej/)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一)
进入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二)
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查看。
(三)
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1.baoan.gov.cn/jshej/)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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