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招调工和毕业生们注意了,以后办理入户更加方便了,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我们赶紧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户政业务,深圳市公安局“网上户政窗口”又增便民新举措,自9月20日起,全市招调工、毕业生入户申请可直接“网上办理”。
市民只需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完成实名认证账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网上申请。公安机关将通过系统后台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递准迁证服务。公安机关将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 户政窗口一站办理。申请材料出现错漏情况的,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补正。
网上办理招(调)工(干)户籍迁入须知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16〕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
二、入户条件
1.经我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招(调)工(干)人员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2.已孕已育(含收养子女)申请人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先行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相关计生信息数据共享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入户申请材料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招(调)工(干)人员入户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农业户籍人员的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
3.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免提供)。
4.申请人根据婚姻状况,提供以下材料(未婚的,免提供):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3)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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