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税务局积极加强同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7月17日,深圳市税务局举办“褒奖诚信 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该局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的情况,并公布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等情况。
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8558户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10970户,组织企业自查630户,实现入库税额25.94亿元。其中,共检查核查出口企业418户,累计挽损10.75亿元;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8558户,认定虚开税额74.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市税务局同深圳公安经侦部门联合查办了“海啸2号”等5起重大涉税案件,合计案值超过100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海啸2号”专案是深圳地区历年来打击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和数量最大的一次行动。
两“黑名单”企业补缴税款修复信用
除了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市税务局还对“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据悉,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以来,市税务局落实相关制度和机制,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虚开发票等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
会上,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市税务局共将307户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45户企业因涉及税款达到3000万元以上被提交到国家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布。
“按照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税务局将其中305户企业推送至发改委、财政委等深圳32个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其中向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交了135名欠税企业法人信息,并成功阻止多人出境。”该负责人说,为了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市税务局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今年上半年,共有两户企业通过及时补缴税款4800万元,免于被实施联合惩戒。
在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方面,深圳市税务局按照纳税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对2017年度信用评价中64071户纳税人的D级评价保留2年,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将纳税信用管理同风险管理相融合,在风险应对过程中深化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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