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大力开展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查处,据悉,最近在深圳,骑电动车违法,除了正常的依法处置外,还要接受一种特殊宣传教育,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在朋友圈,集够10个赞才能放行。
最近,龙岗区龙岗街道针对电动车事故频发的现状,推出了上述一项新举措。该举措一推出便引起了热议,而通过朋友圈传播,广大网友也十分认可这一形式。
一晚上24人在朋友圈“求赞”
“本人骑电动自行车因为未戴头盔,被警察叔叔拦下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集齐十个赞即可和警察说再见,请朋友们动动你们的手指为我点个赞!也请大家汲取教训,骑电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矩(则),千万别闯红灯、别逆行、不走机动车道,宁等一分钟,平安一生!”(如右图)
5月14日晚上,龙岗街道辖区居民曾先生发在朋友圈的这样一条信息,引起了大家的好奇。交通违法了还要在朋友圈曝光自己,还要求点赞,让大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这种方式既监督了自己,也警示了别人,真是新奇!对这一举动会不会有人给自己点赞,曾先生心里没有底,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这条信息发在朋友圈5分钟,就有20人点了赞。
而在当天晚上,和曾先生一样,在龙岗街道组织的“禁摩限电”联合整治行动中,有24人存在未戴头盔、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被依法正常处置外,这24名交通违法人员在朋友圈“求赞”后被放行,其余选择宣读《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或转发微信群。
“求赞”是其中一种宣传教育方式
龙岗街道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联席办公室负责人邱光烈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龙岗街道辖区共发生4起涉电动车人员死亡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电动车事故在让街道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创新交通宣传方式,其中,让交通违法人员发朋友圈求点赞就是其中之一。
他特别强调,在对交通违法人员依法处罚之后,令其以发朋友圈检讨自己并集赞10个的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如果违法者不想发朋友圈,也可利用微信转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信息至5个以上(包括5个)微信群,让广大群友在群里收到宣传教育信息,从而潜移默化地形成交通安全意识和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态度和习惯。
针对少部分交通违法人员因没有带手机或者点赞数不够的情况,执法人员则安排其现场宣读《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并签字,以加深印象。
“求赞”自愿为主教育才是根本
“从当天的执法效果好,发朋友圈求点赞的这种方式,交通违法人员普遍能认可接受。不少人表示,通过这种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但让他们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还对身边的朋友起到了警醒作用。”邱光烈说。
邱光烈也强调,朋友圈求点赞不是一种交通处罚,也不是行政处罚,而是一种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只不过和互联网结合起来,让这种教育影响到更多的人,这种方式属自愿行为。从实际效果看,发朋友圈的交通违法人员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进行深刻反省,同时利用微信平台,以点带面,引导、教育更多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效率。
而最近几天,龙岗街道每天都联合交警、派出所、社区等有关部门开展辖区的“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发朋友圈求点赞的交通安全教育行为逐渐为大家熟知,辖区交通违法行为也呈明显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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