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 效 期 2.0 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XF20000271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中西药组成的复方抗感冒药,具有明显的解热、镇痛作用和一定的镇咳、平喘效应。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二氧丙嗪具有
镇咳祛痰、平喘、抗组胺作用;葡萄糖酸锌能增强吞噬细胞的吞噬能力;板兰
根浸膏粉有抗病毒作用。四者组成复方具有解热、镇痛、抗病毒和平喘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
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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