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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关于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详解(2)

[作者:吕企]
2012-08-09 17:33

  问: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哪些相关资料?

  答:(1)原始收费收据;(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问:肾移植术后门诊服用抗排斥治疗用药如何报销。

  答:先由患者垫付现金,然后凭本人社会保险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用药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核准报销。下月报销上月费用。

  问:市外转诊的条件是什么?

  答:(1)本市三级医院或市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杂症。

  (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特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经医院确认后即可转出至广州市的五家定点医院(中山医附一院、中山医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陆军总医院)。

  问:市外转诊的手续怎么办理?

  答: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参保人经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填写《深圳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表》,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送医务办和医院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之后,属于协议规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疾病参保人即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协议规定有市社会保险机构转诊的疾病,参保人还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核准手续,方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另深圳各区级医院亦有对恶性肿瘤患者的转诊资格。

  问:未带医保卡、医保卡失磁或电脑故障等原因住院而没有办理记账手续,应该怎么办?

  答:出现上述情况,应先交押金做检查,之后按医院要求补办记账并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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