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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哮喘的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2)

[作者:廖委投]
2014-05-20 16:14
  人工通气:

  人工通气是抢救严重哮喘发作引起的呼吸衰竭的重要手段。目前尚未有公认的插管通气的指征。参考的插管通气指征:呼吸停止;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进行性呼吸性酸中毒;顽固性低氧;神志改变;极度疲劳。

  综合判断和动态观察治疗后的变化更有利于准确判断插管的合理时机。在综合判断时要注意下列因素:

  A、神志状态:极度疲劳状态、嗜睡、意识模糊,甚至呼吸减慢,节律不规则时,应立即进行人工通气。切忌等到呼吸心脏停搏才考虑气管插管人工通气。

  B、治疗后的反应:严重哮喘发作经积极系统治疗后病情进一步加重,应及早插管通气。

  C、严重呼吸困难:如果主要表现为呼吸费力,而无明显疲劳或衰竭状态,可以在积极使用平喘药物的同时,试用无创鼻(面)罩正压通气,可以延缓衰竭的发生,为平喘药物发挥作用争取时间。但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后有加重迹象者,应尽快插管。

  D、发作的形式:快速起病的严重喘息,通常可通过积极的平喘治疗而缓解;慢性反复喘息和长期应用平喘药物的基础上的急性加重,对平喘药物反应较差,缓解也比较缓慢,所以宜尽早插管。

  其他的治疗及注意事项:

  A、抗生素并非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直接措施,仅用于有发热、黄脓痰等提示合并感染的病人。

  B、纠正严重酸中毒和调整水电解质平衡,合并代谢性酸中毒时,应适当补碱。

  C、综合治疗:包括气道护理、胃黏膜保护等。

  D、吸入黏液溶解剂对治疗哮喘发作无明显效果,在重症发作中还可加重咳嗽或气流受限。

  E、在哮喘急性发作时,无机械通气条件下禁用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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