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关于高速路行驶出台了一些新规。其中对一些原有的违法条目加大处罚力度。以未带驾驶证上高速为例,之前的处罚是扣1分,罚款50元,但现在提高到扣1分罚款150元。对开车用手机等违法行为,也都提高了处罚。
8月1日,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满十二周岁禁坐副驾驶位、重大节日危化品车辆禁上高速等新内容,还对未带驾 驶证上高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提高处罚,上升至150元或200元。8月1日,记者跟随交警检查发现,新规实施首日,多车辆出现类似暗藏隐患的“小问 题”。
儿童须配安全座椅,未满12周岁禁坐副驾
1日上午9时,在东青高速东营南收费站,东营交警高速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并发放宣传材料。收费站上方的电子屏幕上,还打出 了新法规实施首日的信息。“这上面都是新规中比较重要的内容,也是驾驶员容易忽视的。”民警李建峰介绍,为了让广大驾驶员了解新法规,交警部门印制了宣传 材料,通过收费员发放,还通过高速路旁的LED屏幕进行宣传,“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还是会有家长让不大的孩子坐副驾驶。”
“平时这样的问题很多,以前的规定并不详细,很多驾驶员还会犯。”高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盖学真介绍,除了儿童座椅问题,新规中危化品运输车辆节日期间禁上高速、低车速要被罚、严禁大货车占用左车道等新规定,不少驾驶员表示对此不是很了解。
不带驾照扣1分罚款150元
除了增设的新规,还对一些原有的违法条目加大处罚力度。“以未带驾驶证上高速为例,之前的处罚是扣1分,罚款50元,但现在提高到扣1分罚款 150元。”民警李建峰介绍,对开车用手机等违法行为,也都提高了处罚。上午10时,一位驾驶员因未携带驾驶证,成为新规实施后,高速大队二中队开出的首 张罚单。“以后一定会注意随身携带。”驾驶员任先生表示。
据二中队中队长盖学真介绍,实习期的驾驶员上高速的,也同样提高了处罚。“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 驶证和新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十二个月为实习期。新规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 人陪同。对违反规定的,对驾驶人处150元罚款。”另外,新规对驾驶时使用移动电话、调试导航的,由罚款100元提高至150元;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 全带的,由罚款100元提至200元。
“除了罚款,新规还明确了事故处理责任划分问题,交警负责处理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负责清障救援工作,解决了责任划分的难题。”盖学真说,在东青高速东营南到大王段,还建设了8个港湾式停车区,供车辆应急停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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