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4、此外,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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