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预约方式有什么变化?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学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驾考预约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 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 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2、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 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 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 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科目一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预约无次数限制,即可无限次考试。
3、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4、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机动车驾 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上海地区学员目前由驾校或教练代预约,驾校将学员的考试预约申请提交到车管所,然后车管所在所有预 约申请中抽取除本批次参加考试的学员名单,反馈给驾校,由驾校或教练通知学员考试时间和地点。需要提醒的是,学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 前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5、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 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 试。
6、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
答: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 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增加申请人领证前安全文明驾驶教育、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宣誓环节,是为了新驾驶人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 驶意识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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