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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如何办理

[作者:kpkwhz]
2014-06-14 14:04

  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如何办理?

  对于不属于驾驶证注销范围或不得申请驾驶证范围的吸毒人员,如果其提出办理驾驶证和审验业务,晋中市公安局要求车管所首先要告知当事人提出书面 核查申请。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吸毒人员如何考取驾照。

  吸毒人员机动车驾 驶证业务如何办理?是不是所有吸毒人员的驾照都要被注销?是不是所有吸毒人员都不能申领驾照?记者昨日从晋中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新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 范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中公发【2014】55号),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进行规范,同时明确了 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核查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

  一、哪些吸毒人员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中公发【2014】55号)文件,明确了自愿进入戒毒康复场所、参加药 物维持治疗和主动登记的吸毒人员,如无上述情形(前段所述)的,不属于因吸毒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范围。对于这类吸毒人员,其驾驶证可以审验。另,该类人员 的吸毒和戒毒治疗等前科记录,不影响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

  二、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之一:车管所先发核查函

  对于不属于驾驶证注销范围或不得申请驾驶证范围的吸毒人员,如果其提出办理驾驶证和审验业务,晋中市公安局要求车管所首先要告知当事人提出书面 核查申请。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人核查函》,传真或寄送至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单位应在接到核查函后尽快 完成核查工作,出具《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

  办理流程之二:派出所出具意见

  《吸毒驾驶人信息核查意见表》先由吸毒人员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意见,载明其个人情况、吸毒行为记录、戒毒治疗记录、需办理驾驶证业务内容等。

  办理流程之三:禁毒大队核查管控信息

  吸毒人员携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所在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进行核查,同时申请毒品尿液检测。禁毒大队对该吸毒人员在《山西省吸毒人员库》中当前的管控现状等信息进行核查,并打印其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

  办理流程之四:科技部门尿检至少三次

  晋中市公安局《通知》要求,禁毒大队对吸毒人员的毒品尿液检测,要不定期抽检至少三次,每次检测间隔时间至少要在七天以上,并由科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禁毒大队出具意见,并附历次检测报告。

  据了解,上述所有核查信息原件,都将由车管所存入驾驶人档案。晋中市公安局要求,未单独设立禁毒大队的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查信息工作由承担禁毒工作职责的相应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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