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各省市车辆收费路免费通行细则:截至9月20日,已经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高速公路免费细则。对于通行方法与通行表示各地出台的细则均有差异,车主可以按自己的查询需求使用“Ctrl+F ”在本页查询:
● 北京市:
收费站设有专用的诱导标志牌,收费主站将按具体交通量及车型分布情况合理匹配专用通道,主站原则上按车道数(不含ETC)不少于40%设置小型客车专用通道,匝道站有条件的且交通量大的设置专用通道。在收费站提前1000米、500米处安装“小型客车靠左”标志,专用通道收费岛头安装“小型客车通道”标志。
北京部分高速公路名单:机场高速、机场北线机场二高速、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哈高速、通燕高速、京开高速、京承高速京津高速、京新高速、京沪高速、京通快速、六环路、京平高速(机场南线去年已取消编号,并入京平高速)。
● 广东省:
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通行时间范围内行驶高速公路,需在入口领取通行卡、出口交回通行卡;粤通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正常使用,计费为零。全省已建成通车的全部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机场高速公路也实行免费通行。
● 重庆市:
渝籍车辆车主,在驶近收费站时提前准备好交通信息卡,直接刷卡快速驶入,然后刷卡免费驶出,避免因领卡耽误不必要的时间。非渝籍车辆车主,在收费站入口处收费窗口领卡驶入,然后在下道出口时还卡免费驶出。新购车辆、还未申领车牌获得相应车辆交通信息卡的挂临时车牌车主,在进出收费站时,请按非渝籍车辆通行方式操作。
重庆市共有高速路网进出口左侧设有专用通道。进入收费站广场前1000米、500米和250米处,会有“小型客车靠左,大客车货车靠右”的字样和指示箭头的分流提示牌(白底黑字)。凡不享受免费通行的车辆,不得驶入专用通道。
● 天津市:
免费通行仍采取入口发放IC通行卡、出口收取IC通行卡的方式。当流量相对集中时,可采取复式发收卡、站区出入口车道相互借用等有效措施,确保通行效率。天津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在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以及省界收费站需设立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并根据流量变化情况对专用通道数量及时进行调整。
● 河北省:
行驶普通公路的摩托车继续执行河北省原有免费规定。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我省境内经依法批准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ETC车辆仍通行ETC专用通道。小型客车专用通道要设置标识标志,标识标志要清晰醒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小型客车驶入高速公路时正常领取通行卡(ETC车辆除外),驶离高速公路时交回通行卡,收费人员执行免费车操作程序后通行。
● 湖南省:
通行高速公路时,仍实行“入口拿卡,出口收卡”“一车一杆”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收费站实际情况,安装活动式限高门,设置小客车和货车分流指示牌,尽可能的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ETC车道转换成人工收费,及时启用“复式收费”、便携式收费等设备,提高收(发)卡与车辆通过收费车道效率。免费公路范围:湖南省所有高速公路和代管的普通公路(即梨子坪隧道收费站),其中长沙机场高速也实行免费通行。
● 四川省: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省政府及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依法批准设置的四川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含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桥梁和隧道。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 福建省:
高速公路免费放行车辆按“入口取卡、出口交卡”的方式操作。对于属免费放行对象的电子收费车辆,可正常行驶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ETC),系统将自动免费放行。通行普通公路的小型客车,根据现场标志、标线的提示,服从管理人员的引导,从规定的车道通行。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其中包括了收费桥梁隧道和机场高速公路等。
● 河南省:
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将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实行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收费站将调整完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确保免费车辆快速通行。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将包括机场高速。
对于收费道口严重不足的收费站,将抓紧调查论证,研究制定扩宽方案,增加收费道口,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当通行高峰时段和出现交通拥堵时,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
● 江苏省:
对于联网高速公路(ETC系统已经覆盖江苏省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并与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等省市实现跨省城联网),过收费站入口时需领取车辆通行卡,出口时交还车辆通行卡后免费驶离。通过收费站出口时,无车辆通行卡或损坏车辆通行卡的,将收取通行卡赔偿费,在规定时间内免收车辆通行费。
而对于非联网高速公路,人工收费(MTC)车道仍实行“一车一落杆”方式。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时,驾驶员应主动减速,待栏杆抬起后免费驶离收费道口。对不能明确判断的车型,驾驶人员应主动出示车辆行驶证,接受收费人员的核实。
安装有电子不停车车载设备的小客车正常通行ETC车道,免收车辆通行费,将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如果收费站设有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小型客车应从免费专用通道通过;未设置免费专用通道时,小型客车按序通过。
● 贵州省:
免费通行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领取或者出示通行凭证,在收费站出口交回或者出示通行凭证,免费通行。领取的通行凭证损坏、遗失的,应当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通行凭证工本费标准予以赔偿。7座及以下小型客货两用车(以车辆行驶证为依据),不列入免费通行范围。
● 浙江省:
享受免费通行的车辆与其他车辆一样,实行领卡通行(进口领卡,出口交卡),并对进行ETC软件调整,对过ETC专用车道的ETC用户,将出站收费软件调整为零。有条件的收费站将实行主副亭(一条收费车道设立2个或多个收费窗口)上岗;部分方向车流量较大时,还将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在车道数量较多、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将设置小车专用车道,设置指示标志、标牌,引导小车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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