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相比于旧版,“新版”中不仅新增加了一些处罚条目,且对于“闯红灯、涉牌车”也加大了处罚力度。新2013大货车交规及校车交规处罚必知:
在客货车方面同样加大了力度,凡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扣分情况,一律重新学习交通法规。
对此,小编特为各位网友解读相关处罚条款,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规范,保证自身行车安全。本文将列举大中型货车、客车以及校车的扣分相关条款。
以下是处罚12分的条例:
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将被扣12分。
相信大家之前也会了解到,全国黑校车发生事故越发严重,校车的流行本来是件好事,方便了孩子们上下学,可是现如今看来,孩子们上下学的安全方面并没有得到保障。因此,在新交通法中专门制定了此规定。
2、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在高速上停车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何况是营运客车呢?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车上乘客安全的不负责!因此新交通法里将此项由原本的扣6分改成12分,个人认为很到位!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这一条同样牵扯到了安全问题,而且是很严肃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与之前交规扣分相同,扣12分。
4、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很多人知道这一项,但是具体是多少?很少有去算。在这里,编辑帮大家计算一下,一般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每小时,大型车为90公里/每小时。拿大型车来说,高速上开到108公里/小时,将被直接扣掉12分。想象一下,大货车开到108公里/每小时,遇到突发情况,那绝对是惨不忍睹!
5、连续驾驶,中途未休息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这一项,在之前旧版交规中是6分。司机疲劳驾驶,导致严重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安危,在这一点上加强管理力度,是对大家的人身安全负责。1、货车载物超载30%以上,违规载客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扣6分。
2、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6分(旧版一样),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旧版3分)。在这里,编辑必须要提一点,就是校车问题。现在国家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的安全,而校车安全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不应有一点含糊!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超速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上道路超速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6分。同上一项一起,编辑在这必须要说一句!一次在路上,一辆货车像风一样从我边上飞驰而过,当时吓得我一身冷汗!万一前面出现辆故障车,那大货车能停下来吗?所以,请各位大车司机,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的人,安全驾车,请遵纪守法!
1、货车超载未达3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
3、载客汽车超载人数未达20%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看到这一项,可能大家会问到,这一项是什么意思。编辑给大家解释下,这一项所指的应是旅游大巴或者是单位班车那种大型客车。
以下是处罚2分的条例: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扣2分!尽管分值并不高,但是孩子是未来!所以编辑恳请广大校车司机不要触犯这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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