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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交规实习标志不贴罚款200元

[作者:余宜月]
2013-01-17 13:18

  深圳新交规实习标志不贴罚款200元,新手上路,从2013年1月1日新交规(123号令)开始实施后就有了许多新规定,除了驾车必须张贴“实习标志”外,还有更严厉的措施要新手们好好学习,否则后果严重!

  据了解,实习期内的“新手”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深圳交警将从2013年1月1日起严查“新手”上路不贴标的行为。交警表示,粘贴、悬挂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标志、自行打印等情形,均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为方便新手驾驶员,深圳交警将从本周起向“新手”免费发放实习标志,“新手”们可凭驾驶证就近到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从2013年1月1日起,车管所在发放新证时会附送一张实习标志。

  此外从2013年1月1日起,“新手”如有两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注销驾驶资格。“新手”记满12分将注销驾驶证,而主动学习可以消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一个计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计分未达到十二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计分三分,但一个计分周期内的减分不得超过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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