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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驾校之夜间行车使用灯光的学问

[作者:汪厚]
2010-07-28 19:51

   一、夜间行车不利安全的因素
   1、夜间观察道路状况及交通情况较白天费神,在视觉上容易疲倦,而且在观感上还会自觉地依照平时对路况的记忆驱车行驶。
   2、夜间行车遇有后车灯照射,前车内后视镜反射光或在会车时受对面车强烈灯光的照射,使驾驶员眩目,视力下降,看不清车前周围情况。
   3、汽车同向列队行驶,当前景主车辆通过凸凹阴影的变化,给后车驾驶员造成对道路地形不良的观感或误解地物的真实情况。如有时误将前方远处停放开着尾灯的车辆以为在行驶中,临近发现停车不及造成碰撞。
   4、汽车行至路灯照明不良或阴暗视线不清的地方,行人从相邻车道内突然越出,横穿车街道与之发生险性情。
   5、夜间对路上物体的可见度,因物体颜色不同而不同,白色、黄色容易辨认,蓝色、灰色不容易辨认,所以在行车中不可忽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夜着颜色。

   二、为确保夜间行车交通安全,驾驶员应了解和掌握运用车辆灯光的技术。
   具体应做到:
   1、做好夜间行车准备工作,在出行前驾驶员须全检查所驾车辆的照明信号灯具是否完好有效。若是长途驾驶,要主动向他人了解径路线的路况,选择最佳时间和路线行驶。
   2、黄昏时间段光线较暗,尤其是在阴雨天气,汽车开前照灯,其亮度与周围的亮度相差不大,驾驶员不易看到周围车辆和行人的动态,因此要减速慢行,以延长反应时间。
   3、交通法规规定夜间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前车一旦遇到后方车开远光灯照射时,前车内后视镜发生反射光,为避免光线的刺激,可变换后视镜的角度,即可减小眩目感,在会车时驾驶员由于受对面车灯光照射眩目,视觉顿时下降,可见度低,这时驾驶员的眼睛可避开照射灯光轴方向或用遮光板遮档或戴防眩镜,会有一定防眩效果。特别是在连续会车后,由于光刺激时间长,眩目产生的危害更大,在由亮处到暗处暗适应的过程中,一定要降低车速,认真了望。但根本的办法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夜间在会车时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处,不准使用远光灯,而用近光灯或小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骑自行车人和行人交会时,更要使用近光灯或小光灯。
   4、夜间行车常遇到交叉路口,可根据侧向路来车灯光的照射,预测对方车行驶情况。如路口内有对方车远光灯照射的散射光,可判断车距交叉路口尚远;如大灯光有光束或在路口拐角处树梢上有明亮的光线或电线杆、影壁(多见于T字型路口),做好让行的措施。
   5.夜间行车通过人行横道、路品或超车时,要断续变换远光灯示意对方车、人注意,预防事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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